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2012年全国人才引进计划
您当前的位置:教师招聘 >  安徽

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http://teacher.eol.cn 2012-07-04  

关键词: 合肥;合肥学院;招聘人才
字体:[大] [中] [小]
 

  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位于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与著名的中国科技大学毗邻。是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兼有的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合肥学院分为南艳湖、黄山路、宁国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多亩,校园绿树掩映,环境优美。学院校舍建筑面积50.4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568.38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7.24余万册。在职教职工895人,专任教师642人,其中:正副教授近300人,国内外兼任教师200多人,其中常年在校的外籍教师20多人。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4306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100余人,在校外国留学生60余人。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化学与材料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数学与物理系、艺术设计系、中国语言文学系、经济系、教育系、外国语言系、管理系、旅游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9个教学系部共45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43个。此外,学院还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安徽省德语培训中心、对外汉语教学研究室、应用化工研究所、乳制品研究所、计算机研究所、建筑工程与环境监测研究所、房地产研究所等教辅、教学研究机构。学院是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省级硕士研究生立项建设单位,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5所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

  合肥学院是中德省州文化交流项目合作单位,自1985年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以来,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韩、日、美、意、西、奥、泰等国32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先后派往德、韩、意、西等国留学生1400多人。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了一批有一定的国际合作交流能力的人才。合肥学院也是安徽省8所可接纳港澳台学生的高校之一。

  今天,学院正在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动力,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人才质量为根本,以对外合作办学为特色,立足合肥,服务安徽,面向全国,培养具有终生自主学习能力、较强的社会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富有时代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成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一流应用型大学,为科教兴皖、科教兴市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您加盟合肥学院!

 

  关于合肥学院2011学年度公开招聘教学和实验教学拟聘(录)用人员公示(七)

  根据合肥学院2011学年度公开招聘教学和实验教学工作的相关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上级部门指导和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下,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会议研究等招聘环节,现将第七批拟聘(录)用的教学和实验教学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第七批拟聘(录)用的教学人员

系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毕业
学校

所学专业

职称

考核
排序

毕业
时间

岗位

数理系

谭玲燕

1982.4

博研

博士

吉林
大学

数学与
理论力学

/

4

2011.12

教学

旅游系

袁梦如

1986.10

研究生

硕士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地理学

/

1

2012.7

教学
实训

  注: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据“安徽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或未能按时毕业者,将不予以聘(录)用。

  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3日至7月10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合肥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2158024。

  合肥学院人事处
   2012年7月3日

  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教职工895人、全日制在校生14306名、19个教学系部、4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学院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大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10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院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合肥学院发展步伐,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部门

专业方向

学位或职称

岗位

人数

备注

1

建筑工程系

道路、桥梁

或结构工程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2

建筑工程系

工程项目管理

或工程施工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3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环境工程

博士

教学

1

 

4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通信与信息系统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5

机械工程系

车辆工程

机械工程

教授等

教学

1

作为系主任
(详见我院选聘系主任公告)

6

机械工程系

材料加工工程

教授

教学

1

 

7

数学与物理系

应用数学

教授等

教学

1

系主任 (详见我院选聘系主任公告)

8

数学与物理系

数学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9

中国语言文学系

传播学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10

经济系

金融工程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11

经济系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12

管理系

物流管理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1

 

13

旅游系

旅游管理

教授或博士

教学

1

 

14

思政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

博士

教学

2

 

15

外国语言系

英语

教授、副教授(硕士)、博士

教学

2

本硕均为英语专业

16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信号检测及处理

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同等条件下,有研发能力及工程背景者优先。

17

管理系

物流、管理工程

硕士及以上

实验教学

1

 

 

国际教育学院

德语

硕士及以上

教师

1

同等条件下DaF优先

 

外国语言系

德语

硕士及以上

教师

2

本硕均为德语

合计

 

22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教学岗位

  热爱教师职业,注重师德修养,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讲授本学科专业相关课程,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详见各岗位的学位或职称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

  2、实验教学岗位

  具有较强的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的意识,有相应的专业学科知识,能够承担实验教学和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验能力,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历者,年龄可以放宽)。

  ★博士研究生应聘实验教学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应聘教学岗位和实验教学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

  三、相关待遇

  (一)博士和高级职称人才

  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学院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博士和副教授(有硕士学位)10—20万元。

  副教授(有博士学位)15—25万元。

  教授等正高职称、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特殊人才面议。

  购房补贴具体数额根据本人学术水平和专业紧缺程度在以上标准范围内议定。

  2、科研启动经费:

  博士和副教授(有硕士学位)理工类4—7万元,文科类3—5万元。

  副教授(有博士学位)5-8万元。

  教授等正高职称、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特殊人才面议。

  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可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确定或面议。

  博士应聘从事实验教师岗位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3、对博士和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经考核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后办理引进手续,占编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人员

  按照合肥市规定公开招考,进行合同管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在岗期间,与本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对德语硕士研究生人员,经考核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后,按合肥市编委会批复意见,办理相应手续。

  四、应聘者提交的材料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点击名称下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rsc@hfuu.edu.cn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本人教学成果、科研情况资料等,面试前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验证。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面试(试讲、面谈、答辩等形式)。经面试考核组评议后,提出拟聘人选报学院研究决定。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特殊人才引进,直接报学院研究决定。

  4、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6、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联系人:缪群道 李毓 司靖宇

  联系电话:0551—2158078 0551—2158081

  传真:0551—2158081

  学院网址:http:// www.hfuu.edu.cn

  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373号合肥学院人事处

  邮编:230022

  合肥学院

  2012年4月24日

  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系主任公告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教职工895人、全日制在校生14306名、19个教学系部、4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学院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大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10年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院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合肥学院发展步伐,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机械工程系主任、数学与物理系主任共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
  1、机械工程系主任
  2、数学与物理系主任
  二、基本条件与资格
  (一)热爱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领导工作经历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民主作风,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勤政廉政。
  (三)熟悉本学科国际学术动态,学术造诣深厚,具备带领本学科保持国内一流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身体健康。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知名的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或其它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国内应聘者应具有相应专业教授或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5、国家自然基金优秀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
  6、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三、有关待遇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同级档次的教授待遇。
  2、学院为受聘人员提供购房货币补贴(具体面议)。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具体项目申报情况面议)。
  受聘人员的具体待遇及工作职责,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四、报名要求
  符合选聘条件与资格者,向合肥学院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合肥学院公开选聘系主任申报表》,连同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和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本人教学成果、科研情况资料等提交合肥学院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rsc@hfuu.edu.cn
  五、选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面试答辩
  4、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6、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373号合肥学院人事处
  邮  编:230022      联系人:缪群道  李毓  詹玉华
  电   话:0551—2158078   0551—2158081
  传   真:0551—2158081    E-mail:rsc@hfuu.edu.cn
  七、其他事项
  申报者经合肥学院按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由学院正式通知本人到院参加应聘答辩,到院应聘答辩的相关费用由合肥学院承担。

  合肥学院
  2011年11月2日

收藏此页  好友分享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高校点击排行
热点评论
高校师资建设
高校教师培训
教师政策
热点专题
长江学者资料库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备12045350号-1 | 文网文[2008]22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63号 | 招聘信息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