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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社会上质疑高校学费太高的声音不断传出,但教育部表示,大学学费标准自2000年以来6年间就从来没有调整过。大学学费标准到底如何?依据什么来计算?昨天,记者从《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中得知,《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计划今年制定。教育部将根据新出台的办法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1月4日《北京晨报》)
此新闻一出,各大门户网站都将其列为国内新闻的首选,充分反映了人们对我国高校以及高等教育事业的关注。笔者查找了教育部的相关新闻,发现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从2003年左右就开始拟定。一个政策经过三年多的时间酝酿筹备然后出台,应该说是比较周到的,但是笔者却认为几个固有问题的解决将成为这一政策的“瓶颈”,甚至有可能使这一政策的实施成为高校学费进一步攀升的开端!
一是生均成本核算的难度巨大。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性特别显著,因此在核算成本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非常多,而且高校中的专业设置是越来越细化,不同的专业运行成本也有天壤之别,如何能将这些动态的、不确定的因素科学地纳入到一个考核体系中,在公平的前提下力求做到准确,依然是一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二是纳入成本范围的因素目前仍存在着较大争议。什么费用能纳入培养学生培养成本,什么费用又不能纳入,目前有两种看法。很多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认为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加大对高校发展的投入,因此要把学校发展的行政费用等纳入成本范围;而专家则认为此举并不合理,原因是中国的高校是一个行政单位,除教育功能还有很多行政功能和社会功能,比如养活退休职工等,让学生来担负这一部分成本无疑是不合理的。这两种观点的交锋目前还没有定论,范围尚未确定,成本从何算起?
三是目前的成本核算的固定比例可能成为进一步抬高学费的标准。据教育部称,大学学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来收取的。以笔者自己为例,大学期间每年的学杂费用约为5000元,按照这一比例四年总成本约为8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总成本是支出成本而不是学生家庭收入成本!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两年来物价的不断攀升,又加之扩招带来的就业压力,大学生的人均总成本无疑会产生较大的上浮,如果再按照这一比例核算,高校学费攀升就是板上钉钉,与学生家庭收入不协调问题也将进一步激化。
以上三个问题不解决,或者解决得不好,成本核算都会成为一句空话,“重新核定大学学费”也将成为又一张摆在我们面前的、画出来的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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