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月25日讯(记者 沈祖芸) 近日,国内有媒体相继报道了上海出现“孟母堂”办学的现象,并声称这是国内第一所全日制私塾,是一次“颠覆性教育”。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市教委发言人今天就此发表谈话,严肃指出“孟母堂”违反教育法和现行的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并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市教委发言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孟母堂”举办者未曾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过相关手续,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有关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育的内容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出的培养目标,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身心发展特征。现行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设置了由基础型、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组成的课程结构,学校可在拓展型课程中补充某些传统文化教育。而该学堂的教学内容和方法都与上述要求不符。
与此同时,该学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市教委作出初步处理意见,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深入调查和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社会各方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责任和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