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浙江省在建筑科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顺利完成了浙江省《建设科技“十五”发展计划》的预定目标,全省建设事业整体技术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科技实力进一步增强,造就了一支有较高水平的建设科技队伍,形成了科技创新、科技推广与科技管理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二是建设科技发展大力推进了该省建筑业发展,使该省建筑业产值连续四年居全国第一,利税总额连续七年居全国第一。
三是五年中共有近400项新技术和新产品项目列入部级、省级或省建设厅科研计划,专项补助经费近600万元,已通过鉴定和评审的科研成果和产品300多项。全省建设系统有12项科研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其中二等奖2项。《浙江省地基设计规范》等项目取得研究成功并投入应用,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提高了工程施工安全程度,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是提高了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广泛应用。通过开展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住宅康居工程二个推广平台,有40多个示范项目通过部省级验收,使新型墙体材料等大批先进实用技术和产品在工程中得到推广。
五是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化学建材产业和钢结构制造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其中化学建材产值已超过60亿元,年生产能力近60万吨。
六是培育了一批科技型大企业,通过科技强企的培育宣传,引导建设企业做大做强。如浙江宝业集团建立了“住宅产业化基地”和金都房地产集团公司建立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展示中心”。
七是解决了农村发展中难点问题,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村貌建设的关键技术方案,如省建设厅与金华市联合在金华市洞溪村进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示范工程等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
八是建立了一支强大的科技队伍,培养了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在系统中涌现出大量科技学术带头人,到“十五”末,共有近50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800余名学术和技术专家。
九是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做到了: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打好基础,显露作用;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技术创新,产业发展。
该省今后还需做好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要制定并实施好建设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合理,规划重点突出,规划措施到位。
二是要建立健全科技进步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提高重视。要增加对科研的投入,建立资金保证支持体系,不仅政府要增加科研的投入,企业本身要增加投入,要确定企业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用于科技支出,建立起科技发展基金。
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建立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以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广大建设系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要积极鼓励推陈出新,建立健全技术与产品推广或淘汰制度。通过建立先进成果推广和落后淘汰的制度,使先进的成果能尽快地应用于建设工程,把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技术和产品淘汰出建设市场,是建设工作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
五是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建立技术中心或研究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中小型企业采用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