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后正式颁布。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山东省加大了科技奖励的力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奖金由原来每人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山东省自然科学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和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由原来的3万元、1.5万元、0.8万元分别提高到10万元、5万元、2万元,并建立起奖励经费的增长机制。
今后,山东省人民政府还将根据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提高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和奖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