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  教育研究  |  政策法规  |  文献资料  |  教育博客
 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教育> 教育研究> 民办教育> 民教新闻>
北京民办高校招收非学历生要签退费协议

http://www.edu.cn 2006-07-18 10:34:04 北京考试报

     北京市教委近日下发通知,规范今年民办高校秋季招生行为。今年,民办高校招收自考助学学生和其他形式的非学历生时,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或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退费协议。

    市教委要求,北京市民办高校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或其他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规模,必须与其具备的办学条件相适应,并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与卫生防疫的正常需要。民办高校原则上应“一校一址”办学,各民办高校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各民办高校不得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招收自考助学学生和其他形式的非学历生时,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或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退费协议。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应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录取标准、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糊其辞、误导求学者。招生简章须报审批机关备案,学校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或广告的内容必须与报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记者 景 远)
 

教育新闻
·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海开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义务教育法
·五千多高校毕业生将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
·高校校长质疑百万年薪聘教授现象
·教育部酝酿明后年取消部分大学本科专业
教育研究
·德语国家最新大学排名榜启示
·树立科学发展观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政策法规
·教育部通知:广泛普及教学光盘的应用
·教育部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献资料
·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评论
·震惊于武大300法学硕士就业难
·中国的大学也要争“单项冠军”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 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 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