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6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国家核应急工作的7项主要工作。
这7项工作是:进一步健全核应急组织体系;依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军队力量和大型核企业组建一批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依托大型核企业和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军队力量等建立若干专业能力强、机动灵活的核应急专业救援分队,包括应急辐射监测、航空辐射监测、医疗救治和洗消去污等分队;完善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核电厂所在省以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核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在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功能较齐全的事故后果评价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全国核应急网络;开展核应急关键技术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