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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名校该不该办民校

http://www.edu.cn 2006-06-22 08:50:00 新华网

    正方
    帮助民办教育发展

    公办名校“介入”民办学校的办学,不仅能为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民办教育事业带来紧缺的师资力量、资金等办学资源,也能为现在供不应求的教育市场开辟更大的空间,注入更多的活力。只要对此类行为予以必要规范,无疑能趋利避害,促进各类学校在竞争和合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质量。(武警江苏宜兴某部 唐宾)

    有利教育形式创新

    笔者以为,公办名校参办民校有其存在价值。首先,民办学校相对于一些公办学校,在教育设备上有优势,公办学校有师资优势,相互合作能提升整体教育力量;其次,民办学校受传统教育理念拘束较少,能较好地引入新型教育形式、创新教育模式,公办名校参办民校,也有助于它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的进步。(上海市宝山区 王亚军)

  应该大力鼓励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的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只要举办、参办民办学校的资金不是国家财政性经费,那么即使是公办名校参办民校也无可厚非。至于名校其自身固有的知名度和办学实力可能不正当地影响了其他学校的生源,那是如何规范参办的问题,而不是该不该参办的问题。(江西省民政厅 崔立群)

    “鲇鱼”效应可喜

    较长时间以来,民办教育的平均教育水平都不太理想。“公参民”学校的出现作为民办教育的一部分,犹如一条鲇鱼,搅动着民办教育这潭水,使得民办学校必须应对日趋激烈的外部竞争,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这才能保证民办教育能够成为公办教育的有效补充。(山东临朐县 张兴栋)

  优于高收费民校

    公办名校办民校,在师资、管理、质量上都有相对稳定的保证,大都采取“国有民办”或“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办学风险较低,办学基础牢靠。此外,这类学校,较之非教育界人士举办的高收费民校,不仅教育质量上有保证,而且收费也介于“贵族民校”和公立学校之间,大多数家庭都能承受,满足了这方面的社会需求。(江西大余县 赖作明)

     反方

    “借鸡生蛋”不可取

    公办名校办民校,很容易成为部分人“借鸡生蛋”的一个幌子。一些公办学校或其负责人通过参办民校变相获得不当的经济利益,而民办学校则希望通过名校的参办来提升自己的品牌声誉。如此的“双赢”,损害的却是国家的长远利益,将导致公办教育的变味和社会不公。(福建漳平市 简华良)

    不利教育均衡发展

    当前,要真正推进素质教育,遏制择校风和乱收费,关键是要做到教育均衡发展。公办名校参办民校的做法却与此背道而驰,违背了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笔者以为,这种“公参民”的半市场化运作,应该彻底叫停。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江西广丰中学 杨恭田)

    如此抢生源真不该

    笔者在一些地方发现,中考刚过,许多农村中学(初中)就和当地小学合作,把小学应届毕业生集中到中学里,让学生吃住在学校里,名曰:认新校,其实是怕学生“流失“——因为越来越多的农村小学毕业生都到城里公办名校参办的民校里去上学了。由此可见名校办民校“抢生源”对农村地区公办教育系统的不利影响。(山东桓台县 成蹊)

    国有资源岂可商业经营

    公办名校作为公立机构,属于优质国有资源,政府对其有足够的财政支持,目的是要求其履行公共职能。如果公办学校跟民校一样追逐利润,那就不符其公立的性质。“名校办民校”实质上就是公立学校打着市场经济的幌子,提高收费标准,利用国有资源进行商业化经营。这种“公私不分”的做法不仅阻碍民办教育的发展,也严重影响公共教育资源的效益发挥,应彻底叫停。 (安徽明光市 姚红杏)

    有损学校声誉

    由于性质有所区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相比,教书育人的“成分”比重更大,“私心”更少。如果公办学校竞相参办民校,那么教书育人的“成分”会相对减弱,“私心”也会加重,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而所参办民校的较高收费也容易让人产生公办学校也在“向钱看”的看法,有损学校的声誉,给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南昌铁路公安局 戴烈)

   第三方

    民校需法律呵护

    只要法律和相关政策未明文禁止,公办名校参办民校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公办名校办民校的具体程序需要有更为明确的依据,否则一桩好事就可能办成坏事。《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把民办教育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而公办学校如何涉足民办教育领域更需要法律规范,民校的健康成长才能得到长远保障。(福建龙岩中级法院 陈莲阶)

    教育质量是关键

    办学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提高自身的教育质量,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公办的名校”也好,“名校办的民校”也罢,虽然开的是不同颜色的“花”,但要结的却是同样的“果”。“名校办民校”,扬长避短,发挥了名校的教学优势,只要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学生,“公参民”又有何妨? (武警浙江湖州某部 潘鑫)

   公办民办要分清

    这个争论的话题不该是“名校”该不该办民校,而应该是公办学校该不该办民校。既然是公办学校,那么它的教育资源来源于政府投入,自然应该无条件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如果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那么就改变了其本质属性。发达国家,依教育资源的属性不同,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分得十分清楚,值得我们借鉴。 (安徽日报社 叶水茂)

    教育格局将多元

    我国正逐步走向新的教育格局,包括民办教育占整个国民教育的份额越来越大,公办、民办和混合制学校多元化共同发展等等。要加快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应该依靠这种新的多元教育格局。“公办名校办民校”模式是办学机制改革的尝试之一,我们完全可以抱着“积极探索、稳步完善”的原则观察一段时间再下结论。 (山东阳信县 劳俊和)

  释放教学潜力

    对于公办名校参办民校,笔者以为堵不如疏。若公办名校的确有沉淀教育资源未发挥出应有效应,何不将其挖掘释放出来,参与创办民校造福社会呢?民校的确具有趋利性,对此有关部门一定要监管到位,防止公办名校把优质教育资本不合理地转移到民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山东惠民县 晋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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