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鼓励教育创新,日前宁波市政府通过了《宁波市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奖励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从今年起,该市将实行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最高奖金为150万元。据悉,这是该市设立的最高教育工作奖。
根据《办法》,宁波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将授予在教育服务经济,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紧缺型、实用型人才,促进社会人员再就业和企业再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在宁波的高校和职业学校;在技术开发、产业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学校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推广、转化提供良好平台,促进企业技术应用、升级,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企业;通过政策支持、资源投入、舆论宣传等,对促进在宁波的高校和职业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出重要贡献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
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每次评选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4项,二等奖不超过8项。其中,特等奖每项奖励15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10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0万元,奖金的40%用于个人奖励,60%用于推进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促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宁波专门设立了市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获奖者由市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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