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范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实行教学与经营分开。副省长郭生练出席了5月12日在武昌召开的湖北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会议确定,【2006年年底以前,各高校要对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组建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不得再以法
人身份对外投资或直接办厂。高校对科技企业的投资应以各种知识产权和非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为主,高校校园内的土地、学生学费以及维持事业运转等各项资产不得作为资本。除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大学科技园外,高校科技企业一律不得冠用学校校名。各高校还要严格管理使用学校标志性建筑的商标。对于部分孵化成功的科技企业,可以出售部分或全部股权,收回资金用于学校发展,或用于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学校领导不得在除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大学科技园外的控、参股科技企业中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