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日上午教育部举行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经过3年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其成效集中体现在8个方面。
一是经过努力,到2005年秋季开学时,全国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了“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一费制”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进一步促进了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责任的落实。
二是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有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对招生比例、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从严掌握,制定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3年来,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收费管理逐步规范。
三是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对热门专业、服务性收费等问题提出要求,禁止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考费”等18项费用,并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建立学校收费“一把手负责制”。同时,对民办学院、网络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所招收的定向生、特长生等就学形式的收费作出规定。
四是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05年,教育部提出“六公开”和“六不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经过各地、各高校的努力,基本制止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五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遏制择校问题的蔓延势头。2004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采取措施,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加强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为了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混乱问题,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禁止将教辅材料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等。
六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截留和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行教育收费听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高校教育成本监审办法以及教育行风评议制度。
七是强化督导检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据统计,3年来,各地共派出检查组5.6万个,检查各类学校87.6万所(次),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万件,受党纪、政纪处分5931人(其中,撤销校长794人),累计清退违规资金达13.7亿元。同时,各地认真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目前已有163个县(市、区)被评为教育收费示范县,为当地教育收费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八是加强舆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违规收费案件,让社会了解和参与治理工作。
【数字解读】
八项成效
□全面实行“一费制”
□执行“三限”政策
□稳定高校收费标准
□实施“阳光工程”
□遏制择校蔓延势头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不断加大查处力度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大任务
□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严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
□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四种类型
□“生存型”乱收费
□“发展型”乱收费
□“趋利型”乱收费
□“转嫁型”乱收费
四大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突出
□有偿补课现象较为普遍
□教辅资料过多过滥
□服务性收费、代办性收费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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