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地宣布要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在“两会”代表委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大会堂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而响起。这项重大政策既反映了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国家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这项改革关系我国9亿农民切身利益,将影响到全国约40万所农村中小学校的近1.5亿学生,是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仅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证,也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使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也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使农村教育实现了由人民办到政府办的重大转变。同时,新机制的建立对于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普照广大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暖心工程、德政工程。
当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地抓紧落实这项政策。各级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尽职尽责,各级财政、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务必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落实好。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