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  教育研究  |  政策法规  |  文献资料  |  教育博客
 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教育> 教育研究> 教育综述> 综合新闻>
江苏省盐城市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

http://www.edu.cn 2006-01-04 09:27:04 中国教育报

  2005年年初,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通过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一年来,全市通过各种渠道资助贫困学生10万人次,免费发放教科书83196套,资助、减免各项费用4350余万元,兑现了这一承诺。

  围绕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市教育局对全市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革命烈士家庭、“三残”儿童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市领导还多次召集民政、劳保、财政、教育等部门征求意见。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一要保证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二要保证每个能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困失学。同时,尽可能解决好高中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的扶贫助学问题。

  《意见》明确规定,农村的低保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免收杂费、课本费,住宿生每年给予300元生活补助。城市和县城持证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其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一免一减”待遇,杂费全免、课本费减收50%。“三残”儿童在公办特殊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对城乡持证贫困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

  为了使扶贫助学资金有稳定的来源,盐城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所需经费和贫困大学生一次性补助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列入当年预算足额安排,中小学因减免杂费造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由所在县(市、区)财政给予补足。市政府还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要从捐资助学收入中拿出10%,扶贫办从扶贫资金中拿出20%,专门用于扶贫助学,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的社会捐助收入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贫助学。
相关文章:
·南京叫停38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江苏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量全国第一
·江苏考研报名人数同比增一成
·江苏扬州投资2.5亿元全面实现“校校通”
·江苏艺术类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
·江苏南通着力构建学校德育工作大格局
·江苏2005年60万农村贫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
·江苏省新增5名院士 南京大学4人当选
·江苏:民工积得学分可获"学历"
·江苏免费义务教育第一镇 受益群众3万
教育新闻
·教育部2006年工作要点
·清华副教授被害案告破 警方:系抢劫杀人
·山东部分职校毕业生明年可获得"双证"
·江西教育系统2005年招商引资1.8亿
·中国政法大学自考泄题老师被开除公职
教育研究
·民族复兴与大学文化
·和谐教育追求有价值的发展
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开展向洪战辉同学学习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文献资料
·教育部公布最新留学中介机构名单及资质
教育评论
·为腐败与欺骗所困的自费留学
·“免费游戏”还是加剧沉迷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 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 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