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教育 >> 合作媒体 >> 理工科通讯 >> 2005年第9期 >> 研究报告 >> |
高等学校本科生物科学专业规范 | |||||||||||||||||||||
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 |||||||||||||||||||||
|
4.综合实践课程(必修含校外实习和综合实验训练) ≥8学分 5.综合论文训练 ≥12学分(≥12周) 建议按3+1模式安排,即3学年课程教学+1学年综合实践课程及综合论文训练,着重培养以下能力:实验技术与技能;科学研究能力;文献查阅与论文写作能力。 6.课程与学分统计 (1)S课程学分=人文社科类课(30学分)+ 自然科学基础课(35学分)+ 生物学专业基础课(36学分) + 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29 学分)=130学分 (2)S总学分=课程总学分(130学分)+ 实践环节课(实习+综合实验≥8学分)+ 综合论文训练12学分(12周) = 150学分 四、本专业的教学条件 1.专业师资力量 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及知识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任课教师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70%。(说明:下列师资只用于计算本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队伍。承担本专业政治、英语、体育、数、理、化、计算机等公共课教学的教师、为其他专业承担生物学公共课程的教师和专职行政管理(如班主任、党政工作)的教师不计算在内。所有教师均为专任全职教师。) (1) 教师人数 对于以本科教学为主的院校,按专业每年招生30人(即4年共招生120人),毕业总学分160计算,开办一个生物技术专业至少需要生物教师10名。在此基础上,招生人数每增加15名/年(即专业总学生人数增加60名),需要增加专业生物学教师3名。按此标准,一个生物技术专业所需配备的最低教师数目是: 教师人数= 10 +(折合学生总数-120)÷ 60 × 3 开办一个生物技术专业至少需要开设出120学分的专业课程。其计算如下:生物技术专业的总学分约160,其中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都约为40学分。为了保证学生有较充分的选择机会,所开出的选修课程至少应达到选修量的一倍,即80学分。按照每个专任教师每年承担12学分(10学分理论课,2学分实验课,实验课时与学分按照2:1换算,即每周承担8课时左右),开办一个生物技术专业,至少需要教师120/12=10人。 按每年招生30人的一个标准班计算,四届学生120名,10名专任教师的师生比为1:12。各种不同招生规模的师生比为:
计算依据:根据教育部2004年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学生折合人数的计算方法是: 折合在校生人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 + 硕士研究生×1.5 + 博士研究生数×2 + 留学生×3 + 预科生 + 进修生 + 成人脱产班学生数+业余大学学生数×0.3 + 函授生数×0.1 (2)教师队伍构成 按照教育部2004年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大于等于3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大于等于30%。如果有兼职教师,每2名兼职教师折算成1名专任全职教师。如需用兼职教师折合教师人数,则折合教师人数不得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