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高等教育 >> 专题研究 >> 基层就业 >> 相关政策 >>
毕业生基层就业养老保险将享优惠
记者 雷嘉
  昨天,国家劳动保障部专门发出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去基层就业后的社会保障待遇做出优惠性规定。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要研究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在社会保险方面,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当地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在申报登记、缴费等方面提供方便,及时为他们建立个人账户。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