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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产业:在发展中走向规范

http://www.edu.cn 2005-07-28《中国教育报》

  大学兴办科技企业是中国高校深化教育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学科技企业已经成为中国高科技企业中的一支生力军。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外在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高校校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开始显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学校直接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制不规范、缺乏投入撤出机制等。

  校企改制势在必行。2001年,按照体改办、教育部的意见,作为首批试点院校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启动了校办企业的改制和规范化工作。目前,两所学校经过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理顺了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7月23日至24日,教育部召开了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地高校主管科技产业的领导,围绕着如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企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路子,展开了思想交锋。江苏省教育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大学等单位代表作了重点发言。本版摘登部分内容,以期对一些高校的科技产业发展有所启示。——编者

  2003年,清华大学成立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华产业的发展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截至2004年年底,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已达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3%。

  在改革中求发展

  2001年,清华大学开始启动校办企业的改制和规范化管理的试点工作。首先,进行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用将近一年的时间,对全校的科技型企业进行了彻底的清产核资,将尚在清华大学账上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股权无偿划转到原“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同时,将企业中属于学校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学校的房屋所有权)全部剥离,交还学校。

  其次,学校完成了两大独资无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和改制。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合并了独资企业“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并全面接收了独资产业“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另外,学校实行校企分开。这包括资产和账目分开、管理体制分开、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退出在企业的兼职、人员分开几个方面。

  再次,撤并系(院、所)公司。对多年来经营业绩较差、发展前景不明朗或科技成果产业化无关的系办独资企业进行了清华历史上最严格、最彻底的清理和撤并。目前已撤并掉全部的系办公司共37家。此外,学校还取消企业名称中的“清华”冠名。本着以“积极、稳妥、有序、合法”和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原则,授权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落实企业取消“清华”冠名的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大部分企业将在今年内完成取消“清华”冠名的工作。

  2004年是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经营年度,公司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服务社会、加大回报”的方针,通过落实出资人责任,狠抓资产经营管理,加强了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力度,提高了资产盈利能力,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清华大学)

  2002年开始,北京大学进行校办企业改制,以资本为纽带建立北大资产经营公司。2004年,北京大学校办科技产业年产值达到245亿元。

  积极发展 规范管理

  从2002年开始,北京大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清楚、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在创办高科技企业中的投入和撤出机制的改革。

  在校办产业改制中,首先,北京大学于2002年6月成立了北京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所拥有的北京大学经营性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公司依法享有股东的各项权益,并通过学校的实际影响,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次,北京大学对四大支柱企业进行改制。目前,北大方正集团、北大资源集团和北大未名集团的改制工作已经完成,北大青鸟集团的改制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再次,规范“冠名”和企业的“关停并转”。在规范和整合过程中,取消“冠名”和关闭校直属企业41家,另有5家划归到四大集团名下,有3家“企业”的更名和改制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公司法》颁布之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学股权已经基本完成划转工作,完成了退出、更名工作。

  北京北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学校培育和撤出的一个典型例子。今年6月22日,北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嘉吉公司签署《财产购买协议》。根据协议,美国嘉吉公司以6600万元的价格购买北大绿色公司全部资产和业务。此次转让,公司股东的原始投资增长了7倍,不仅给学校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回报,同时也给北京大学产业的运营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北京大学)

  为成为推动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复旦大学逐步实施“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理念,配合老工业区杨浦区的改造,像培养学生那样培养企业,不断向社会输送高科技人才,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化道路。

  发展特色产业化之路

  一流大学不但在教学科研方面是一流的,而且在服务社会,特别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振兴区域经济方面也是一流的。复旦大学坚持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基础,发挥高校在高新技术方面的源头作用,一方面紧密依托学校的重点学科优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另一方面,以高新技术产业化来促进高校各学科建设。几年来,学校产业化工作的思路和理念逐步形成。坚持“学校就是学校,企业是社会性企业”的原则,完善“成果转化——企业孵化——资本运作”三个操作平台,确立“学校自行孵化——寻求社会资本——实现扩张转化——进入资本市场”的基本发展模式。

  自2001年起,复旦进行院系所办的企业重组改制,学校按照社会化运作模式,以理顺学校与企业的资产关系为核心,以有利于老企业改制后的发展为主线,制定企业改制工作总体方案。

  学校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确定的大学科技园的定位与发展模式,以复旦科技园建设为基础,推动科技产业向纵深发展。几年来,学校采取系列措施,协调学校和科技园关系,不断向科技园引进学校人才和科技成果以及资源的有偿服务。由于复旦地处杨浦区,复旦与杨浦区以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和公共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理念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加快自身建设。复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得到杨浦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合作,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源。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要成员也有杨浦区政府和学校的有关领导担任,负责科技园的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政策体制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通过学校、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合作,复旦科技园于2001年被科技部、教育部联合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园是复旦大学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基地之一,在复旦大学周围已形成了高科技企业群。(复旦大学)

  2002年以来,江苏省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高校企业改制工作,目前企业改制率已达50%以上。2004年,全省高校科技企业中,有7家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总额超亿元。

  整体推进高校企业改制

  近年来,江苏省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高校企业改制工作。目前,高校企业改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改制率达到50%以上。主要表现在:改制后的企业已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产权结构上,由学校单一投资改变为多元投资,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地规避了高校的无限责任;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相互制衡,既保障了企业经营自主权,又保证了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利益;在经营场所上,与校园逐步分开,不少改制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已逐步摆脱对高校的依赖,走出校园办企业,进入了开发区或科技园;在激励政策措施上,企业管理、技术骨干大都持股,调动了多方面的积极性;在人员管理上,劳动人事关系逐步规范。由于改制中实行人性化操作,离企人员和留企人员情况稳定,为企业改制的进一步深入打好了基础。

  随着江苏高校企业改制的不断推进、深入,大部分科技企业已改为股份制企业。如南京大学已于2004年8月新设组建了国有独资的“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行,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母子公司式的新型产业管理体制及企业方式管理模式。

  据统计,2004年全省高校科技企业中,有7家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总额超亿元,有6家企业利润总额超千万元。(江苏省教育厅)

  结合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中南大学形成了“学科性公司制”的创新创业模式,在该模式实施的短短5年间,学校以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为主体的1.4亿元资产,带动了社会7亿多元的资金资产投入。

  开创“学科性公司制”模式

  中南大学“学科性公司制”的主要特征为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与社会投资结合组建科技型企业,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更为有效地开展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并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管理方式上,学校的教授们一般担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等,负责技术指导、组织研发等工作,由社会投资方指派或双方共同聘请专人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作。

  由于长期传统观念和体制的束缚,中南大学认识到科技人员无研究开发积极性是学校国有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科研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是学校国有有形资产的最大流失,对“三大流失”的认识为“学科性公司制”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的《中南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将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所获股份的大部分分配给有关科技人员,调动和保护了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为“学科性公司制”的产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一个院士群体”的领头推动了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化。

  实践证明,“学科性公司制”不仅以其“学科”所拥有的高新技术的高回报率而引起社会资本的兴趣和关注,而且以“公司制”、“股权制”等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下的人才、技术和资金、管理等要素有效组合,为知识要素与经济要素的组合提供了良好的实施载体,大大缩短了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周期,为“教育与科技、经济相结合”的开放式办学提供了良好基础,为学科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中南大学)

  近年来,华中科技大学打造能促进科技成果持续有效转化和实现产业化的平台,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并提出“四级跳”的运行模式。

  努力实践“四级跳”转化模式

  近年来,华中科技大学坚持规模产业发展和项目孵化功能并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学研有效结合,致力于构建学校科技成果持续转化和产业化的运行平台,在实践中提出“四级跳”的运行模式:

  第一级跳,在校内构建产品研发平台,形成市场需求和产品开发的对接,不断提供有产业化前景的创新成果,孕育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种子”;第二级跳,在学校周边建立科技企业的孵化基地,提供企业孵化环境,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推进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第三级跳,在开发区内建立产业园区,采取资产重组、引资扩股的办法,形成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群,辐射高新技术,提升区域经济,以贡献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第四级跳,通过股权转让及资源优化,有计划有秩序地将企业的股权转让给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股东,促进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实现学校经营性资本的战略性退出,用于支持新一轮的产品研发和企业孵化,吸引社会资金,形成新的高技术企业,实现新一轮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按照“四级跳”转化模式的基本思路,华中科技大学已经初步形成“校内建研发中心、学校周边建孵化器、开发区内办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链条。(华中科技大学)

  经过“放水养鱼”、“孵化放飞”和建立新型产业园区等三个阶段发展,东北大学自兴办校办企业以来,凭借累计3000万元的原始货币投资,滚动发展至今,校办资产总额已达53.24亿元。

  探索校企良性互动机制

  东北大学校办产业经历过“放水养鱼”、“孵化放飞”和建立新型产业园区等三个阶段发展,一直保持健康稳定发展。东北大学确定了“规范管理,稳定发展”的产业工作方针,确立“理顺校办企业管理体制与架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以资产为纽带,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效管理和经营国有经营性资产,规避校办科技产业经营风险”的主体目标,通过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建立投入撤出机制,形成产业发展与学科建设的良性互动关系。

  规范管理主要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学校办产业风险,但是校办企业如何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形成企业与学校良性互动、共同发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革中东北大学尝试将科技产业纳入到学校整体科技创新体系中,即形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工程化、科技成果产业化与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上中下游三层关系,上游是学校的各基层学术组织,中游是学校新近设立的东北大学研究院,比如东软集团的研发部门就回归学校,建成“东软信息技术研究院”,面向工程和企业,利用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产品的开发等。下游则将中游成果进行产业化。另外,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根本,在充分认识学校和企业各自本征和需求的基础上,校企互动,开办独立二级学院,培养社会急需人才。改革中,东北大学发挥校办产业的优势,促进学科建设,并率先建设全国第一家大学科技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学校创新能力。通过此次产业改革,东北大学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发展和管理的思路。(东北大学)

  链接:200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分析报告

  2004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共有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592所普通高校的4563个企业,其中科技型企业2355个,占全部上报企业的51.61%;其他类型企业2208个,占上报企业的48.39%。统计显示:

  科技型企业收人总额806.78亿元

  2004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中,科技型企业收人总额806.78亿元,占全国高校校办产业收入总额的82.23%,比2003年度科技型企业收入总额668.07亿元增加了138.71亿元,增长率为20.76%。

  高校科技型企业收入排在前五位的省、市分别是:北京市413.94亿元、上海市62.93亿元、浙江省46.71亿元、江苏省41.97亿元和辽宁省39.91亿元。该5省、市高校科技型企业收入共计605.46亿元,占全国高校科技型企业收入总额的75.05%。

  高校科技型企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学校共计58所,实现收入746.45亿元,占高校科技型企业收入总额的92.52%;科技型企业收入过10亿元的学校有12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山大学。

  科技型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0.98亿元

  2004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中,科技型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0.98亿元,占实现利润总额的82.07%,比2003年度科技型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61亿元增长了13.37亿元,增长率为48.42%。其中有7个省、市高校科技型企业实现的利润突破亿元,它们分别是:北京市18.37亿元、辽宁省5.48亿元、上海市4.56亿元、江苏省2.37亿元、湖北省2.27亿元、浙江省2.02亿元和广东省1.03亿元。

  2004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中,科技型企业实现净利润23.86亿元,占实现净利润的80.80%,比2003年度科技型企业实现净利润14.73亿元增加了9.13亿元,增长率为61.98%。

  科技型企业对学校回报共计8.25亿元

  2004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中,科技型企业对学校回报共计8.25亿元,占全国高校校办产业对学校回报的47.06%,比2003年度科技型企业对学校回报7.74亿元增长了0.51亿元,增长率为6.59%。

  科技型企业向国家交纳税费38.48亿元

  2004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中,科技型企业向国家交纳税费38.48亿元,占全国校办产业纳税总额的79.08%,比2003年度科技型企业向国家交纳税费29.40亿元增长了9.08亿元,增长率为30.88%。

  科技型企业对社会回报总额62.34亿元

  2004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中,科技型企业对社会回报总额62.34亿元,占高校校办企业对社会回报总额的79.73%,比2003年度科技型企业对社会回报总额44.13亿元增加了18.21亿元,增长率为41.26%。(资料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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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公告
· 关于申报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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