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教育信息化 >> 中国教育网络 >> 第四期文章目录 >>
即时通讯,改变群体的形成方式
文/本刊记者 李志茵

  3月初,温州警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中的一些规定和精神制订了更为细化的法规: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即时通信软件(比如QQ)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图片200件(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期徒刑”四个颇有冲击力的字眼迅速触动了传媒敏感的神经,一时间各大网站奔走相告。为什么会针对“虚拟”的东西发布如此“可怕”的严令?这一法则是否矫枉过正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你的摄像头会出卖你吗?

  “突出视频、拒绝放音乐、全天跳舞表演、不能穿暴露服装、不能有激情肢体语言……”,这是湛江的一个所谓成人视频房间聊天室对“管理人员”的招聘要求,这里为了能够在媒体上刊载这条“管理规定”,已经删除了许多极其不雅的字句。如果不是傻子,并不难理解这些极具挑逗性的语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今年1月初,有人发现,只要在Google中搜索简单的关键字,就可以无阻碍地连入全球超过1000个没有保护措施的监控摄像头。这个消息随即被发到网络论坛,引起轩然大波。摄像头变成了隐私炸弹。在忙不哒地把自己的摄像头连接线拔下来后,你是否想到过:摄像头并不是唯一出卖你的隐私的网络途径?

  硬件的发展衍生出了太多的负面应用,如果没有摄像头或类似的影音设备,那么这些乌烟瘴气的“数字化”生活将不可能出现,我们也会活得更“安全”些。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软件的帮凶作用也不可忽视。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是此类“新鲜事物”出现乃至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温州此次明令之前,警方只能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作出不痛不痒的经济处罚和治安拘留。而显然,威慑作用将是微乎其微的。

  尽管有矫枉过正的嫌疑,温州警方的这一法规仍然可以被认为是我国互联网法律法规具体化的一个进步。

QQ同时在线人数突破1000万


  2005年2月16日,QQ同时在线人数突破1000万。这是中国即时通讯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也是Q版文化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它意味着在中国这么一个社会结构复杂、人口众多的国家里,将近1%的人在同时QQ。

  “有人就有江湖”,有人聚集的地方也自然会形成因地而异的文化。事实上,源自各领域的Q正在时尚的名义下悄悄“大一统”,一个以扮可爱粉嫩为特征,以阿Q精神胜利法为内核,以Q符号为标签的Q版文化生态开始在中国一线城市初现端倪,并正由低龄人群蔓延到大龄人群,他们的年龄从10几岁至30几岁居多,从小学生到扮嫩的老青年应有尽有。

  “Q版文化提供了一种新的、鲜活的视角,凡是生活中扮演A角的东西,Q版的东西就是B角。”

  “粉”是“很”,“酱紫”是“这样子”,“神童”是“神经病儿童”……你还要读懂Q版文学,晓得司马光砸缸后救出的是刘老根。

  Q版文化类似一种有氧运动,处于经济快速崛起时期的中国火车头越跑越快,人们可以享受到消费时代的一切便利条件,但是同时又感到不安。在激烈的竞争中,所有的观念都在焦虑中变化,Q版文化正好可以消除这些不愉快,让你哈哈大笑之后,感觉很愉悦。“在你无力的时候,在你无法去改变现实的时候,这种自我调节是必要的。而自我调节的本能之一,就是降低自己的心理年龄。”

  北京大学社会学学者于长江认为,对青少年来说潜在的危机是:Q版文化带来的生活习惯,很可能和将来他们面对的现实责任有冲突。因为这种Q版文化现象,过于符号化,其意义的构建和传播,需要很高的同时性,稍微落伍,就失去了同步的可能。于长江说,未来中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像成熟的发达社会一样,越来越不想这么不断地转换或更新自己的兴趣,而宁可固守一些自己已有的东西。

  “Q版文化只跟特定的这一代人中的特定部分相联系,虽然在不断扩散之中,但不可能弥散到整个社会成为主导。”于长江说,首先是社会上还有无数新的文化生长点,不断有新的象征符号会产生并会取代它;其次是中国社会的不平衡和“非均质”的特点,使得Q版文化的传播,不可能一马平川地扩展,更可能的情况是,一旦超出特定群体——比如城市长大的生活小康以上家庭的青少年——其传播的余地就小多了。

    

1 2  下一页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