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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重点人才启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现为中央和浙江省共建共管、以浙江省为主管理。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前身是创办于1897年的蚕学馆。1999年4月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被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学校下设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与纺织学院、服装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信息电子学院、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贸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科技与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部、体育军训部等18个学院(教学部)。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扶植学科,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有37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点,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16000余人。全校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00余人,其中全职在校工作院士2人。

    学校占地165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8.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1亿元。学校教师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04项,其中国家级奖励9项,省部级奖励21项,在研科研总经费超过1亿元。 学校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协作关系。

    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科带头人和年轻有为的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的引进力度,尽快建立适应学校新世纪发展需要的学术骨干队伍,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吸引中青年杰出人才。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省级特聘教授(钱江学者)、重点人才若干名。

    一、特聘教授

    (一)、具体条件: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 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职责: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待遇: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年薪。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 O万元,并享受学校的奖励政策(详见我校主页www.zist.edu.cn)。在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给所在学科建设提供配套经费。

    (四)、聘期:特聘教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满后确因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设岗学科: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生物学

    二、重点人才

    (一)、具体条件

    1、热爱祖国,敬业爱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愿为我校发展做出贡献。

    2、进校后即能成为学科带头人,为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综合的相关学科知识结构,学术思想敏锐,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有较强科研能力,研究工作要在该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地听、说、读、写,可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较好地掌握和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科研手段。

    6、具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学术作风民主。

    7、重点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博士生导师45岁以下,教授或研究员35岁以下,博士后32岁以下,博士27岁以下。特殊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重点人才具体待遇

    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外埠)。

    2、根据需要划拨学科建设费,工科100万元以上,文科30万元以上(按项目申报),并提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包括配备助手等。

    3、工资待遇:正高职称自正式报到后的第一年(前12个月),给予10万年薪(科研奖励除外),第二年(报到后第13-24个月)的工资奖金总额不到10万元的补到10万元,第三年开始享受本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博士(后)毕业生(出站),进校后兑现校聘副教授待遇;具有副教授职称两年以上的博士(后),进校后兑现正高职称待遇。

    4、住房安置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住房安置的暂行规定办理(即博士生导师补助48万元,正高职称住房补助36万元,博士住房补助27.6万元)。

    5、 从外地引进的重点人才的配偶,学校视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学校努力解决好重点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310018

    联系人:姜老师 、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043   

    传真:0571-86843049

    E-mail:rsc @zist.edu.cn。

    如需详细了解我校有关情况,请查阅浙江理工大学主页(www.zist.edu.cn)。

    (应聘者请注明”应聘省级特聘教授”或“应聘重点人才”字样)

  
www.z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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