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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办学校贫困生可申请政府补助
记者 闵捷

  成都市的民办学校学生将享有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权利,贫困学生可以申请获得政府提供的补助。这是成都市4月19日召开的2004年度教育工作会正式出台的措施之一。

  这些措施还包括从200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区县政府也相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尤其资助民办职业学校,以及主要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

  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市或区县政府应按公办学校标准划拨相应经费。

  成都市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公办学校教师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公办学校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到民办学校兼职。民办学校引进的教师,如果符合成都市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在落户、职称评定、申报科研项目资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在民办学校任教的专职教师,其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晋级、评优、教龄计算等,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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