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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考生成教生就业享受平等待遇
记者 涂超华

    从今年开始,江西省的成人教育、自考毕业生不再为毕业后找工作难而发愁了,他们将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江西省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对他们进行毕业后的管理和就业引导。

   江西省近日下发了《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规定:江西省取得了国家承认学历的非统招在职毕业生,在就业前,均可到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或区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领取《江西省国家承认学历非在职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凭此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就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

   据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统招在职毕业生主要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以及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在职人员。

   这些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将按照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同等学历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部分自谋职业或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将档案材料转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档案工资、职称评定、代收代缴社会保险、党团关系接转等事宜。

   农村户口的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还能在原籍县级以上公安局办理“农转非”。外省籍毕业生在江西省境内就业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出省就业的可先到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办理调动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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