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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突出位置

    全国妇联2日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妇联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妇联工作的全局和重要议事日程。

  意见要求,明确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家长,特别是母亲,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

  意见提出,认真总结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丰富实践,深入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趋势、新规律。

  意见要求,广泛宣传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实践和经验。

  意见强调,依托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活动网络,精心设计和组织儿童道德实践活动,开发亲子互动的活动项目和各类家庭培训项目,发挥在促进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

  意见指出,加强对家长学校的规范管理,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和成才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

  意见表示,加强对妇联所属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持面向儿童、服务儿童的宗旨,突出德育重点,提高活动质量,注重活动效果。

  意见强调,关注和推动解决儿童健康权、人身权、受教育权以及家庭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制环境。

  意见最后要求,整合资源,团结和组织社会力量,推动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体系、工作指导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指导和推动家庭教育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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