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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刘光复:尽快制定《考试法》 | ||||
记者 周飞 | ||||
眼下,尽管考前教育不断加强,监考力度不断加大,但考试作弊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不仅在学校里,社会上的各种考试也存在作弊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刘光复认为,考试作弊践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违背了诚信做人的社会公德,危害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目前与考试管理有关的文件主要是原国家教委于1989年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1990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新形势下,这些法规已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为此,刘光复委员建议,由相关部门就全国各级各类考试的管理和考试作弊问题制定专门的《考试法》,依法治考,促进考试管理的法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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