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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变被动查处为自觉防治
记者 赵建春 特约通讯员 刘源春

    狠抓源头,层层负责,公开透明,长效管理……江苏省常州市通过推进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对教育乱收费的综合治理。

  江苏省常州市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通过全面推进“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坚持从源头抓起,变被动查处为自觉防治,收到显著成效,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学校规范收费的良好形象。

  常州市于2002年9月正式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人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标准,提出了常州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9类34项评估标准,并将创建达标设定为评选省、市模范学校等所有荣誉称号的先决条件,使创建活动迅速全面展开。

  “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对教育乱收费的综合治理。2001年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受理举报案件123件,立案30件,退款43.2万元;2002年受理75件,立案19件,退款8.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39%、36%和81%。到2003年,常州市共有92所中小学申报“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确认命名63家。根据规划,全市800多所中小学3至5年内将有65%完成创建达标任务。

  常州市各中小学高度重视“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工作,申报学校都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创建组织机构,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科室直接负责的有机体系,并将创建工作作为“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这一师德、师风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各校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构建人人有章可循,事事有据可查的规范化工作流程。

  各校普遍建立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度、代办费结算制度、教辅用书征订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收费登记制度等多项内部配套制度,从源头上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常州市翠竹中学把收费工作纳入了“教职工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规定“对私自代学生订购辅导用书、巧立名目收费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津贴的处分,直至待岗处理”。常州市各中小学校在“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中,将以收费公示促收费规范,强化外部、社会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收到了显著成效。

  在市物价、教育部门的督促和精心组织下,全市乡镇以上学校教育收费公示率达到100%。各中小学因地制宜,推出了形式多样的公示途径,强化外部监督,突出工作实效。常州市实验小学以周末兴趣活动报名表等形式列出所有培训收费明细项目;北环中学代办费结算清单准确细化,包括本簿单价、数量等一一公布。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欢迎,基本实现了以“收费公示”促“收费规范”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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