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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
记者 林洁 | ||||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04年工作重点中获悉,广东省将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毕业生证书改由学校自主发放。这无疑是广东省教育厅今年对高校教学模式、管理模式等进行重大调整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 那么,高校自主发放毕业证的权力该如何监督?会不会让假证、伪证等暗箱操作有机可乘?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在入学前,广东招生部门都会为他们制作一份详尽的个人电子档案。这份档案就成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高校的有力武器。如果高校在学生毕业时上报来的毕业生数据与招生部门给予的入学电子档案不符,教育行政部门立刻就会将数据删减出来,并对高校进行查处。 “事实上,高校在拥有办学自主权的同时,也就拥有了更多的责任。”他表示,广东省教育厅在落实这一自主政策的同时,还会制定相关规定,对高校如有作假、违规现象出现,将受到法律惩处。 据悉,广东今年还计划取消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统一验印,将其纳入所在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电子注册和依法自主发放证书的管理范畴;将成人高等教育公共英语课程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全省统考改为学校统考,开始由学校自行组织学生统考;成人高等教育计算机基础课程统考改为学生自愿参加的水平考试,取消成人高等教育公共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统考成绩与毕业证书挂钩的做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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