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
宁波立法禁止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抢险救灾
柴骥程 崔庆

    刚刚生效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将为宁波市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撑起更有力的保护伞。这一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去年被市人大列为当年立法计划,立法调研人员在全国各地和本市开展了广泛的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以及典型案例研究,并十次修改条例草案,最终形成的条例对学校的各项安全措施、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机制以及相关责任均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这一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其中关于“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的法条反响最为强烈。这一条款意味着,在宁波市,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被视为违法。

    在我国,未成年学生抢险救灾或者与暴力犯罪作斗争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经常作为一种美德加以宣传和鼓励。对此,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原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念文认为,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保护的对象,他们无论生理、心理都处于绝对的弱势,社会经验不多,要求他们在危险情况中保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能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他认为,要求学校和有关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承担他们力所不能及的社会责任,不仅和传统美德教育不矛盾,而且闪耀着人性光芒。

    

相关文章:
  • 特别关注:抢救古都北京
  • 孙家正: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文化环境
  • 团中央少工委:为未成年人办15件实事
  • 中央文明委: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培养
  • 公共文化设施将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
  • 李长春: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 未成年人保护让赖宁走开?
  • 北京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