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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单位的通知 | ||||
| 有关单位:
“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面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科学地规划“十一五”期间乃至2020年前的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也为了提高规划编制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我部决定就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重大研究课题,征集并遴选一批研究单位,开展相关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要求 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研究内容见附件一:《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 三、时间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请于2004年2月28日前将《教育部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 中标单位应抓紧研究工作,于2004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的阶段性报告并提交我部。 根据研究课题的具体情况,教育部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规划处(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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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征集教育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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