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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单位的通知
有关单位:

  “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面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科学地规划“十一五”期间乃至2020年前的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也为了提高规划编制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我部决定就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重大研究课题,征集并遴选一批研究单位,开展相关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要求

  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申请单位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见附件一:《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

三、时间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请于2004年2月28日前将《教育部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
  我部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审评,择优确定一批课题研究单位,于3月20日前后通知各研究单位,并于3月31日前签订项目协议书。

四、课题进度要求

  中标单位应抓紧研究工作,于2004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的阶段性报告并提交我部。
  2005年1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将正式研究报告提交我部。

五、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课题的具体情况,教育部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规划处(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人:秦昌威、晁桂明
  联系电话:(010)66096619(FAX),66096535
  EMAIL:planningdivision@moe.edu.cn

附件:

  一、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
  二、教育部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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