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教育部1月1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节日期间要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和纪律,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效的各类节庆活动。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单位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强调,今后各高校在组织节日活动和校庆等活动时,要牢记“两个务必”,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形式主义。要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的规模,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制止各高校借校庆之机,搞超规格宴请、豪华庆典和高收费晚会。
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单位要坚决制止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通知最后指出,节日期间严禁奢侈浪费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做到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