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  教育研究  |  政策法规  |  文献资料  |  教育博客
 当前位置: 首页>
教育部负责人就民工子女就学政策答记者问

http://www.edu.cn 2004-01-15 08:51:43 人民网

●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

●加大投入力度减免学费  ●扶持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问: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由原籍所在地政府负责还是打工所在地政府负责?

  答: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高度重视。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要制定规章,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问:农民工子女进公办学校读书,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问:大多农民工子女选择在打工子弟学校就读,但许多打工子弟学校没有办学许可证,一些打工子弟学校办学不规范,怎么办?

  答: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打工子弟学校扶持和管理。各地也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打工子弟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制订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设立条件酌情放宽,符合标准的及时予以审批;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予以取消。与此同时,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相关文章:
·教育部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勿信谣言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国务委员
·关于教育全球化和商业化的争论
·教育部国家语委等为福建省“冠豸山”定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埃文物古籍修复技术教育论坛举行
·教育部确定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教育部:代课教师身份不合理不合法
·教育部将办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
·教育部:从未禁止春游 大型活动要上报
教育新闻
·2010年高校在校生将达到3000万
·周济作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报告
·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大学城各高校将互认学分
·浙江中小学暴发流感 卫生部门发布疫情预警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校庆日及校庆活动的说明
教育研究
·海南高校准毕业族生活状态调查
·核定大学培养成本要厘清的相关问题
政策法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
文献资料
·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06年工作安排
教育评论
·复旦“面试”招生能否“破冰”
·毕业难 论文指标愁煞研究生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 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 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9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