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有3个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检查评估,确定7个县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教育部通过审查认定,这7个县基本达到现阶段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各项规定。
这七个县是:西藏自治区江达县、吉隆县;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玛曲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海原县。教育部希望这7个县进一步加强领导,巩固提高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成果,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