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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改革问题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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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必须采取各种配套措施,确保每一个被录取的大学生都不会因收费而不能入学或完不成学业。 —— 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现象。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高校收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少数地方和高校,在对收费的指导思想、政策原则及标准的把握方面还不够全面、准确;一些地方和高校,擅自巧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少数学校学生公寓收费超限,代收费项目、标准五花八门,影响了教育的声誉。 高校收费要继续稳步推进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措施,坚决纠正各种脱离实际、过高过快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坚决反对靠高收费发展高等教育的错误思想。在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面,要始终贯彻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的原则,改革的步子要迈得更稳一些,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稳定一段时间。当前这方面的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改革经验,抓紧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高等教育收费条例,使这项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纠正、查处各种乱收费现象;加强宣传工作,使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共同监督执行;努力落实各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政策与措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个收费改革稳步推进并在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及个人对改革的认同率不断提高;高校收费改革的具体操作正在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这项改革也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教育部曾会同有关部委就高校受费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 —— 各高校招生简章必须写明本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否则,一律不准印发。 —— 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应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采取强制的做法,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加重学生的负担。凡违规收取的不合理费用要一律退还学生本人。 —— 各地区、部门、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相对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校收费标准。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 —— 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实行定期公布高等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制度,在每一新学年开始前公布上一学年的相关反映水平,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依据。各地区不再确定高校生均日常费用运行标准。 —— 各地区、部门、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设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严禁对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凡群众发现学校存在高收费、乱收费、“双轨”收费等问题,可拨打国家计委设立的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也可以拨打教育部收费举报电话:(010)66096240,及向教育部监察部门反映。 收费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随着教育收费规范力度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加强,查处更加严厉,在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下,教育一定会成为一片净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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