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中国教育 >> 教育新闻 >> 新闻专题 >> 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展 >>
中法教育交流合作简况
  法国是最早和我国开展教育交流的西方国家之一。近两年来,中法两国持续、全面发展的政治关系使得两国的教育交流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2002年3月,陈至立同志在访问法国期间与法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国民教育部合作协议》(2002年-2006年)。

一、 互派留学生

  2002年,我在法各类留学人员11180人。其中当年来法自费留学人员2586人,比1998年增长了近12倍。自1978年至2002年11月底,我在法留学人员总数为16558人。

  我国自1958年开始接受法国来华奖学金生。2002年在华法国长短期生共计1341名。

二、 互派语言教师

  目前,我国公派汉语教师共6人,在法国的大学和中学里任教。我高校每年聘请30余名法语教师在我高校和教育合作项目点任教。

三、 代表团互访

  近两年,随着双边教育交流领域的拓宽和发展,教育代表团往来日趋频繁。重要代表团有:

  1978年,教育部部长高沂率中国教育代表团访法。

  1980年,教育部长蒋南翔访法。

  1987年,法国国民教育部长莫诺里访华。

  1988年,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访法。

  1997年,国家教委副主任韦钰顺访法国。

  1998年,法国教育与科技术部长阿莱格尔陪同诺斯潘总理访华.

  1998年,教育部长陈至立在出席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后访法。

  1999年,法国教育与科研技术部部长阿莱格尔来华出席亚欧科技部长会议。陈至立部长会见了阿莱格尔先生,双方签署了旨在促进中法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联合声明》。

  2001年,法国职业技术教育部长级代表梅朗松先生访华,陈至立部长、章新胜部长会见了梅朗松先生,双方签署了联合声明,旨在进一步促进中法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合作的发展。

  2002年,教育部长陈至立访法,会见了法国国民教育部长雅克·朗先生,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国民教育部合作协议》(2002年-2006年)。

四、 校际交流

  中法校际交流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潜力,双方高校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水平接近,各具优势且互为补充。主要通过互换学者讲学、互派人员联合培养、共同开展合作研究等方式进行,以获得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中法已有120多对高校和20余对中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一批著名高校积极探讨和开展在强项学科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1996年底,法国四所中央学校校长团访华,与清华大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西南交大确立了"4+4"强强合作。双方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互派科研人员在机械、材料、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化学工程、流体动力学等重点强项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举办国际性专题学术会议;交流学科发展和科研最新动态;双方高校还积极寻求与企业的合作,承担了法国阿尔斯通集团在苏州合资企业人才培训项目。此外,作?quot;4+4"合作重要成果之一,里昂中央学校发挥其优势,协助西南交大创建了"摩擦学研究所",该所将发展成为一个位居学科前沿水平的微动摩擦学科研基地。

  复旦大学与法国综合理工学校于98年2月联合组建的中法应用数学研究所也被称之为强强合作的典范。中法应用数学研究所将凭借复旦大学数学教学和科研实力,上海在工业、科技和金融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全国数学界的力量,与法方协作重点在应用数学和工业数学领域开展合作科研、应用研究与开发、联合培养博士生,并通过合作科研项目的实施为产业界和服务业提供服务,促进中法科学界及产业界的联系。中法双方致力于将该研究所建成一个面向科学界、产业界和服务业、开放式的长期交流协作基地,建成一个立足于国内培养高质量应用数学人才的教学基地。

  此外,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与法国数所医科大学在建立"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中法医学院"项目中的合作,山东大学与巴黎七大在生物医学领域的合作,中国科技大学与巴黎第十一大学在数学和电离层传输等领域的合作,同济大学与巴黎国立路桥学校在工商经济管理方面的合作都很有实效。

  2000年11月,法国大学校长委员会(CPU)组织法国大学校长代表团成功访华。

  2002年5月,应法国大学校长委员会(CPU)邀请,中国大学校长代表团成功访法。

五、 职教项目合作

  北京建工学院建立中法能源培训中心。目前正在筹建一个800平方米的实习平台。法方投入约800万法郎,其中提供设备约300万法郎。2001年9月对外招生,招生对象主要为企业在职人员,培训领域为暖通专业。

  中法苏州时装培训中心。江苏省教委与法国巴黎教育局签署协议,在苏州工艺美术学校成;"中法苏州时装培训中心",培养和培训时装设计、制衣生产技术、营销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项目期限暂定为1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每阶段各为5年,第一阶段自1998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

  中法北京雪铁龙汽车客户服务培训中心。1999年7月,巴黎教育局雪铁龙公司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签定协议,在北京劳动干部计划管理学院成立"中法北京雪铁龙汽车客户服务培训中心"。为中国汽车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检测、顾客接待)培训人员,同时对雪铁龙公司的销售网络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正在筹建中的中法职教合作项目还有清华环保培训中心项目和广州大学的旅游培训中心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是地方教育部门或院校直接与法方合作。

六、 法国的汉语教学情况

  法国的汉语教学已有180年的历史。从其沿革和发展现状看,无论是教学规模还是教学水平均位居欧洲之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法有20余所综合大学、50余所其它类高等学校开设中文,其中设中文系、可授学士以上文凭的大学有7所,101所中学和3所小学开设了汉语课。目前法国中小学选修汉语的学生已经超过5000人。

  近两年来,随着中法在各领域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汉语热"勃然而生,其地位已在法国外语选修语种教学中位居前列。为适应中法经贸合作对汉语人才的需要,法国40余所工程师学校和高等工商管理学校纷纷开设汉语课,求学人数持续增长。

  再从汉语教师职位设置看,法国自1966年开设中等学校资格证书汉语教师(CAPES)职位,每两年招考名额只限一人,1998年招考名额破例达到九人,而且增加了高级汉语教师(agrégation)职位的招考。此外,为加强政府对汉语教学的统筹管理,1996年教育部还增设了一名汉语教学地区督学。

七、 关于中国法语教学问题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中,有30所综合性大学或专业性学院设置了本科法语专业,每年招收400-500名学生。在校生总数保持在1800名左右,法语师资达400多名,从1978年起6所高校开设了法语硕士研究生课程,每年招收50名左右研究生,在校生保持在70名左右。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设有博士生培养点。此外,有近百所高等院校开设以法语为公共外语的教学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公共法语教学点有76个,学生总数近10 000人,教师近300多人左右。

  1997年2月,中法教育交流与合作第四次磋商会议确定了30多个合作项目,与法语教学有关的项目涉及14所中等学校,7所高等院校。此外,法国文化协会(ALLIANCE FRAN?AISE)与北京语言文化大学,上海虹口区业余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建立了法语培训中心。中央电大计划在成人高等教育系列中开设法语作为第二外语,并与法国国家原距离教育中心及法国驻华使馆在法语教学方面开展了合作。

  在中国开展法语教学是法国最为关心的问题。法方一直有意在中国扩大法语教学,尤其是在中学开展法语教学。97年,法国总统希拉克致信江泽民主席,希望在上海建立一所系统教授法语,与高等教育相衔接的中法中学。上海市选择了进才中学、光明中学和宝山区实验学校作为试点开设法语课,目前有300多名学生选修法语。

八、中法远距离教育合作简况

  1997年10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有关负责人访问了法国国家远距离教育中心(CNED),与该中心有了初步接触和联系。1998年底,教育部陈至立部长在访问CNED时,表示支持和鼓励中法在远距离教育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1999年4月,CNED主任Michel Moreau先生率代表团访华,参观了教育部电教办、中央电大、教育电视台、邮电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与中方有关负责人就中法远距离教育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性、具体合作范围、合作方式以及经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和磋商。

  在双方相互了解和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电教办与法国国家远距离教育中心于99年4月27日签署了《中法电教框架合作协议》,制定了双方在远距离教育有关领域内短期、长期合作的基本框架,双方2000年10月召开指导委员会,确定具体的合作项目。电教办2000年派遣了15名技术管理人员赴法国远距离教育中心培训三周。

  2003年,中法教育交流与合作主要有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中法将签署两国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的行政协议,协议文本经双方专业人员多次讨论协商已基本就绪,法方希望在今年9月法国教育部部长级代表访华时签署。二是配合中法文化年活动,教育部将于11月19日在巴黎举办中国高等教育展活动,此项活动业已经至立同志、新胜同志批准,并列入文化年的重要活动之一。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2003.6.12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