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特殊教育 >> 特教新闻 >>
山东:残疾儿童将免费义务教育
记者 何勇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残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4年春季开学起,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实施免费教育。

   这次实施免费教育的对象是指特殊教育学校(班)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免费项目包括杂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其中杂费和住宿费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中小学收费标准执行,教科书费按各市根据《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确定的教科书定价执行。

  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免费教育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省、市两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给予补助。

  三部门同时要求,今明两年是完成“十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目标的关键两年,各级教育部门、残联和学校要全面了解当地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不因贫困失学;各部门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对贫困儿童少年的各项救助政策,优先考虑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县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在校贫困残疾学生的生活费用。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活动,多方筹集资金用于特困残疾学生生活补助。

    

相关文章:
  • 成都残疾儿童和孤儿将在5年内免费入学
  • 随班就读让残疾儿童“零距离”接触教育
  • 河南9部门联合发文扶助残疾儿童上学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