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9月30日讯(记者 刘见)近日,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海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海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该标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据了解,信息技术教育收费范围为有条件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小学三年级以上(含小学三年级)中小学和职业中学(非计算机专业)。
通知强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准跨学期或一次性预收。如有其他特殊原因不开课,不得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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