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纪委获悉,发生在崇阳、秭归、汉川、浠水、洪湖5县(市) 的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的责任人全部被查处,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额清退。
据湖北省纪委通报:咸宁市政府已责令崇阳县整改,清退所筹集的资金,并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秭归县监察局和教育局分别给予县教育局主管领导和归州中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多收的试卷费、复印费全部退还学生。汉川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南河乡学区主任兼中心初级中学原校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南河乡分管学校防治非典工作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严肃处理。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主要责任人团陂高中校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洪湖市监察局和教育局对洪湖市第三小学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校清退所收上机费、捐资费,给予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湖北省纪委昨日在通报时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