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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校不得搭车售书 违者必究
记者 张辅评

    26日,北京市教委在其官方网站(www.bjedu.gov.cn)上公示了明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严格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搭车增加新品种,违者将严肃处理。

    此次公示的是明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新版教材、修订版教材和继续使用的教材。其中中小学教科书共500本(册),教师用书共539本(册),选用教材共172本(册)。“目录一”和“目录二”中的新版教材和修订版教材均用“*”标明,旧书一律停止使用,未标明“*”的存书可继续使用。“目录一”中的第四部分,是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供海淀区、宣武区、延庆县参与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学校选用,同时也供其他区县和学校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选用。

    据了解,有关部门的征订、发行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搭车增加新品种,违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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