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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总体较好
记者 吴兢

    在7月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执法检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在此间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认为这两部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检查组认为,这两部法律实施以来,各级领导比较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一定成效。未成年人的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由1998年的73%提高到2002年的91%以上;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净化力度加大;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检查组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我国农村“普九”总体水平不高,2861个县级单位中有431个未实现“普九”。此外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难以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就读,受教育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在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危害方面,网络文化市场隐患犹存,一些地区黑网吧又有抬头之势;违规经营歌舞厅、录像厅等问题仍不容忽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带队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她在今天的会议上表示,我国3.7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使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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