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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示学校代收费项目
记者 赖红英

    日前,广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纠风办联合发文规范“一费制”外学校代收费,明确规定学校收取的代收费项目必须公示。

  据了解,广州市中小学代收费包括12项,分别为:军训生活费、“三防”演练费、学农社会实践费、校服费、体检费,城镇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补课(补习)费、订报刊费、学生饮用奶费、校外活动费、住宿费、搭食费。其中,军训生活费等5种收费项目由学校统一收取,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等7种收费为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所有中小学都不得收取兴趣班费、特色班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军训培训费、饮水费、空调费等未经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批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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