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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未考取教师资格不能上讲台 | ||||
社会人士也可申请认证 | ||||
记者 彭冰 | ||||
从7月21日起,吉林省开始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认证。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不具备教师资格者将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2001年5月,吉林省面向在职教师进行了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5万余人拿到了资格证书。下一个阶段,该省将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证,凡有志于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均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教师资格条件包括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又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规律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等。所以,非师范教育类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培训与考试,考试合格方能报名申请。同时还需提交普通话合格证书、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体检合格证明。 吉林省教育厅表示,在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中,除把握学历标准外,更要重视对申请人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查测试,申请者需进行试讲,由专家审查委员会加以审核。据了解,要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由高等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再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加以审核、认定。 目前,非师范教育类人员还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社会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将采取措施,逐步将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调离教师岗位,今后不再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做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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