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  教育研究  |  政策法规  |  文献资料  |  教育博客
 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教育> 教育评论> 中国教育投资评论>
浅议高等教育的学费、价格与市场
上海教科院智力所研究员 沈百福
http://www.edu.cn 2003-04-15 18:22:05 

  摘 要:本文在对高等教育学费—成本—价格关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家庭教育消费,完善个人分担高等教育价格机制、培育高等教育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费、教育成本、教育价格、教育市场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必然面临高等教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认识高等教育的学费、成本、价格与高等教育市场之间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高等教育学费、成本、价格关系分析的基础上,就高等教育价格的个人分担和高等教育市场提出了一点个人意见。

  一、高等教育学费

  1.学费的变化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是免收学费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决策者注意到继续实行这种制度,不仅国家财政难以承受,而且也不利于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与提高。因此,1989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①],规定从1989年开始,对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度。不过,当时规定收取的学杂费标准较低,一般地区每学年100元,高收入地区每学年300元。从此,高等学校的收费逐年提高。

  近些年,各地高等教育的学费提高较快。例如,2002年,天津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是:大学在3200-5000元/年之间,高等职业教育在5000-8000元/年之间。2002年海南省的普通高校学费是:公办学校在3800-8000元/年之间,民办学校在5500-8000元/年之间。

  高等学校从不收取学费到收取学费、以及学费的逐步提高,表明我国政府决策者在教育投资决策过程中,从注重公平向注重效益的转变。

  2.收取学费的依据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对高等教育实行收费上学,其理论依据是美国学者Johnstone提出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认为,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应当由在教育中获得益处的各个方面分担。这种分担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利益获得”原则,即谁从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谁就应当支付教育经费;二是“能力支付”原则,即谁从教育中获得的好处越多,谁就应当支付更多的教育经费[②]。

  其实,当初我国开始允许高等学校收取学费,是注意到了高等学校收费的如下好处:一是收取学费可以增加高等学校的收入,减少高等学校对政府财政预算教育经费的压力;二是收取学费可以提高学校管理和决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三是高等学校收取学费是一种更主动地适应市场环境的方式,促使高等学校对学生和用人单位的要求作出及时有效的反映[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财政收入的份额逐年降低,国民收入的分配逐渐向个人倾斜,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因此我们已经有条件建立个人分担教育成本和价格的机制了。

  在高等学校收取学费,是我国筹措教育经费和个人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重要措施。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教育收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国各地收取的学杂费由1987年的12亿元增加到2001年745.6亿元,增长61倍,学杂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也由1987年3.7%提高到2001年的16.08%。在各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中,学杂费成为仅次于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第二大渠道。

  

图1 我国个人分担教育经费比例的变化

  2001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个人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平均为24.21%。成人高等学校达到37.04%。2001年我国高等学校生均交纳学费3985元,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8.09%、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8.4%。

表1 2001年高等教育经费中学杂费所占比例

  学校类别

  教育经费

  总支出(亿元)

  学杂费

  (亿元)

  学杂费占教育

  经费总支出比例

  (%)

  高等学校合计

  1247.55

  312.43

  25.04

  1.普通高等学校

  1166.58

  282.44

  24.21

  2.成人高等学校

  80.97

  29.99

  37.04

  二、高等教育价格

  1.高等教育价格及其作用

  笔者认为,高等教育价格包括高等教育的消费者(个人及有关部门)为某个学生在单位时间(例如一年)接受高等教育而向高等学校支付的全部资金,包括学费和其他教育经费(财政教育投入、教育税费等)。从价格的构成看,学费只是高等教育价格的一部分。

  从经济学角度看,高等教育的价格应当包含高等学校的成本和利润。这里的成本概念只包括学校的教育成本,即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所需要的花费(即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不包含学生的个人成本(个人教育成本只是在计算个人教育投资及其效益时才有意义)。

  从微观经济学角度看待高等学校的收费,涉及教育市场的价格机制问题。如果我们假定学校是厂商,学生及家庭是消费者,那么学校为学生及家庭提供教育服务,消费者向学校提供资金。如果学校根据教育成本及利润向学生收取全额学费,那么就是“全价”收费[④]。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孟州:启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今年重庆义务教育覆盖率将达99%
·上海加快步伐提升郊区教育底线
·秦皇岛投入3175.6万 远程教育覆盖率90%
·新疆83个县实现远程教育 计算机室300间
·我国居民去年文化消费一半花在教育上
·今年重庆义务教育覆盖率将达99%
·广西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金额突破1亿
·中国巨资启动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广州三年投近50亿改造农村学校 争做教育强市
教育新闻
·周济在教育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河南将建中职贫困生资助制度
·记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孟二冬(二)
·新东方IT培训基地揭牌
·北京为农民工子女献爱心
教育研究
·观念转变是西部教育发展关键
·2005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热点话题
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开展向洪战辉同学学习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文献资料
·独立学院名单(截止2005年10月17日)
教育评论
·家庭教育花费几乎全用给了孩子
·青少年“网婚”风行引发新问题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 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 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