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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 ||||||||||||||||||||||||||||
热诚欢迎有识之士,来我院执教
湖北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座落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武昌南湖。在马房山设有分部(艺术设计学院所在地),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现设有九系一部三学院、30个本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点,并与四所重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现有普通教育本、专科生12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各类成教学生6000余人;教授、副教授近400人,并聘请院外各类兼职教授80多名。 学院发展前景广阔。1998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1年通过了申报博士授予权单位整体条件省级评估,《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再次将我院列入省属骨干建设高校,并将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 为有效地吸引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优秀人才来我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以实现我院"十五"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两院院士 1.发给院士特殊津贴10万元/年; 2.提供实验室建设费和科研启动费150万元; 3.凡带科研项目者,视科研到帐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 4.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5.负责配偶户口随迁,安排配偶工作; 6.安排200㎡住房一套。 二、博士生导师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另发给博士导师津贴5万元/年; 2.提供科研启动金10~20万元; 3.提供实验室建设费50万元; 4.凡带科研项目者,视科研到帐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并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5.负责配偶户口随迁,并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6.学院安排130㎡过渡性住房,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5万元。 三、正高级职称人员 1.提供科研启动金10~20万元; 2.凡带科研项目者,视科研到帐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 3.负责配偶户口随迁,并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4.学院安排130㎡过渡性住房,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10万元; 5.可竞聘院内学科建设特殊岗位,享受10000~50000元/年的特岗津贴。 四、博士(后) 1.发给博士学位津贴500元/月(每年按10月计),可竞聘院内学科建设特殊岗位,享受10000~20000元/年的特岗津贴; 2.凡带科研项目者,视科研到帐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 3.提供科研启动金3~10万元; 4.可破格或优先参加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学院安排120㎡过渡性住房,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10万元。 五、带有科研项目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1.视科研到帐经费,学院给予一定数额资金配套; 2.学院安排100㎡过渡性住房,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万元; 3.可竞聘院内学科建设特殊岗位,享受5000~20000元/年的特岗津贴。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 湖北工学院人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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