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人才培养 >> 人才动态 >>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是今后几年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做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各项应对工作,实现“十五”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深刻认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做好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02年5月7日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全文)
    

相关文章:
  • 中组部教育部联合开展人才调研
  • 第四届全国人才交流大会在京举办
  • 湖南推出新世纪“121人才工程”
  • 四个延伸为学生铺平就业路
  • 舒惠国:事业单位三年内全面推行人员聘用
  • 吸引人才广东推出新举措
  • 北京最需哪些人才?北京人才需求状况分析
  • 专访“500强” 跨国公司在中国如何选拔人才
  • 广东硕士子女免缴借读费
  • 我国初步形成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