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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2年体育类招生政策

    一、报    名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体育专业考试和全国文化统考的两次报名和考试。

    1、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法;

高级中等教育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健康,男子身高不低于1.70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警察体育专业不低于5.0)。

下列考生不得报考: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⑶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⑷ 被高等学校开除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⑸ 已被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2、专业考试报名

    ⑴ 报名时间:4月1日至5日。

    ⑵ 报名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⑶ 报名办法: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江苏省2002年体育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缴报名费10元。各县(市、区)招办负责审查报名条件,并采集有关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使用省招办下发的计算机报名信息管理系统,从中学已建立的电子档案中提取(包括考生的电子摄像照片)。应届生电子档案尚未完全建立的地区和往届生的报名一律由本人面报,不得函报或请他人代报。报名信息由县(市、区)招办在报名时输入计算机并对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打印《2002年江苏省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并发给本人,作为考生到考点院校报到的凭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考。逾期者不予补报。

各市招办将各县(市、区)的报名信息汇总后,务必于4月8日前上报省招办。

体育考点院校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其报名资格。《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点院校负责核发。各考点院校必须将准考证塑封,于考试报到时发给考生。准考证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3、文化统考报名

    凡体育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学校证明和《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办按全国文化统考报名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    试

    1、体育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全省共设五个考点,各考点均按统一要求设置考场、安排时间和组织考试。考场必须是塑胶田径场,径赛项目必须使用电动记时系统记时。考试时间一律为4天,每个项目一天。考生只须参加一个考点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对所有院校有效,考点院校设置及考区分配见附件二。

⑴ 考试时间及面试要求:4月20、21日报到、面试,22日至25日考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点院校发放的《2002年江苏省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按时报到。考点院校应对考生的教师素质、身体状况(主要是身高、视力)和专项素质进行面试,面试情况录取时将作为参考。

⑵ 考试项目:根据高等体育院校教学、培养需要,体育考试项目将作适当调整。在今年的考前面试中将增加专项素质考试的有关内容,在面试时进行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只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从明年起,专项素质将列入正式考试项目。

今年专业考试仍以考核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为主,共设六个项目备考,即①100米跑;②800米跑;③立定三级跳远;④二级蛙跳;⑤原地推铅球;⑥三角形障碍跑。其中第①、②项为必考项目。考前由省招办会同有关专家在其它备考项目中选定两项与必考项目一起组成4个考试项目并向考生公布。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每项满分为25分。总分60分为合格。

各考点院校须严格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另发)规定要求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必须于5月10日前报送省、市、县各级招办。

    2、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包括警察体育专业)的,文化统考科目是: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在录取前将分别划定文化、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体育生物科学、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体育新闻专业、体育管理等专业的,文化统考科目与体育专业相同,但不须进行体育考试,各科文化考试成绩的计算按非体育类普通专业的要求进行。

三、填报高考志愿

高考志愿安排在体育专业考试后,文化统考前填报。

    考生的体育类院校志愿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填报,且分别提前于非体育类普通院校的本、专科,因此,考生还可兼报非体育类普通院校的其他志愿。

    四、录    取

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录取的办法,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

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统一划定。划线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并放宽一定的比例,分别划定男、女生的文化和体育分数线(女生录取数占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录取时,省招办根据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和有关政策要求投档,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男、女生比例等情况择优录取,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体育专科分数线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本科分数线下降一定幅度,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1999年9月1日至2001年5月20日);往届毕业生在报名前二年内(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5月20日)在省级及以上运动会上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者,可在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供学校择优选录。

    体育生物科学、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警察体育、体育新闻、体育管理等专业按非体育专业分数线录取,除警察体育专业需专业考试外,其余不需参加专业考试,但要求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录取前招生院校将对考生进行面试。

    五、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员、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

高水平运动队员的招生,按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通知》执行。

    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院校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体育考试及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自定,录取名单由院校一式两份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六、有关要求

    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必须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项工作均要按时保质完成(工作日程见附件三),特别是体育专业考试工作,考生、家长、社会都十分关注,考试工作能否坚持公平、公正,杜绝舞弊,将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和考点院校的声誉,因此,要求各考点院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专业考试工作,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工作,特别是考生身份查验、考试成绩登录和成绩处理等关键工作必须要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准确。

    考试期间,省招办将派巡视员赴各考点检查、监督各考点的考试工作。

    专业考试结束后,如考点院校对个别考生的专业成绩有疑义,经报省招办批准后,可通知其接受复试,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复试者,原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市、县(区)招办要进一步加强考生两次报名的资格审查和电子摄像照片的审核工作,防止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发生。文化统考时应认真核对《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存根》与考生及其文化统考《准考证》是否一致,防止弄虚作假。

    凡在报名、考试及录取等工作中违反纪律,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一:江苏省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编号规则

附件二:考点院校设置及考区分配

    附件三:江苏省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一:

江苏省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编号规则

    为便于核查,体育考试的准考证号一律用七位数,从左至右的第一位数表示考点代号(“1”--南京体育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3”--苏州大学;“4”--扬州大学;“5”--徐州师范大学);第二、三位数表示市、县(区)代码;第四位数表示性别代号(“9”--男;“0”--女);第五至七位数表示考生序号。

附件二:

考点院校设置及考区分配

各考点院校负责的考试范围是:

南京体育学院考点:连云港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南京、镇江、淮安、盐城

苏州大学考点:南通、常州、无锡、苏州

扬州大学考点:宿迁、扬州、泰州

徐州师范大学考点:徐州

附件三:

江苏省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日期
准备 下达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各招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3月10日前
布置当年体育招生工作 市、县(区)招办 3月底前
报名、审定考生资格 县(区)招办) 4月1日至4日
上报报名信息数据库 市招办 4月6日前
专业考试 编排考试顺序 考点院校 4月15日至22日
考生报到,发准考证,面试 考点院校 4月20、21日
专业考试 考点院校 4月22日至25日
专业成绩报送各级招办 考点院校 5月10日前
报名、填志愿 文化统考报名 县(区)招办 5月15日至20日
填报高考志愿、登录体育考生建档号 县(区)招办 6月15日至20日
文化考试 全国文化统考 各级招办 7月7日至8日
录取 录取 省、市招办及院校 8月初开始
总结 总结招生工作,报送有关表格 各级招办、招生院校 10月30日前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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