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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硕士生将颁人才居住证 | ||||
从2002年3月1日起,在深工作的非深圳户籍人才,只要拥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就可在深圳享受以下待遇:子女入托入学就读免交借读费,可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办理综合医疗保险;申请租用市、区住宅部门开发的全成本安居房或社会微利价安居房。 凡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并被深圳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可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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