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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汉口一私营服装加工厂 | ||||
| 2000年6月23日《武汉晨报》:私用童工 封闭管理每月休息一天 记者暗访汉口一私营服装加工厂
读者反映 6月21日,一读者向本报反映:位于汉口中山大道377号的一家私营服装加工厂大量使用不满16岁的童工。 本报讯(见习读者 贾俊)6月21日下午,记者以汉正街大老板的身份,来到位于汉口中山大道377号的湖北省武警总队家属大院中的服装私营加工厂,进行明察暗访。 记者看到约200平方米的厂房内,有50多名满头大汗的女工手忙脚乱地加工服装,其中童工模样的少女约有12人。加工厂老板自称姓李,在此办厂已近一年。记者称要定做1万件童装,李老板手一指说,这些工人干活都很卖力,两天不睡觉即可办到。记者定睛一看,这些童工模样的少女都很消瘦,其中一个已瘦成皮包骨头。 6月22日下午,记者随同武汉市劳动局和硚口区劳动局执法人员冒着倾盆大雨再次来到服装加工厂。见记者和执法人员赶到,正在干活的童工竟有秩序地从侧门溜出,好像受过逃避检查的专门训练。李老板也不知去向。 童工王敏告诉记者,她是仙桃农村人,今年4月24日刚满15岁,与母亲一起在此打工已有2个多月,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每月只有一天休息,一个月才拿700多元。 据王敏说,在此打工的童工还有7个,其中13岁的3个,14岁的4个,都是女孩,她们都一起吃住。据一位女工透露,加班高峰时在此干活的童工约有13个,都是老板招聘的,工资都很低。 记者采访了多个女工,她们都说干活非常累,实行封闭管理,一进厂身份证就被扣压了,想走也走不成。老板还规定工人不能对外讲厂里的事。令人称奇的是,女工们都不知道该加工厂的全名。记者和执法人员在该加工厂的墙上看到几份“车间规章”,规定工人外出必须征得厂负责人同意。落款是武汉市涛锋制衣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说国家法律已规定严禁使用童工,该加工厂其他用工也没到劳动局办理用工手续,劳动部门将对其严厉查处。 湖北省武警总队一位少校警官告诉记者,该加工厂的厂房原是总队的旧营房。今年初,加工厂老板找到总队办理了租用手续。雇用童工一事总队并不知道。总队的哨兵是保卫部队房产的,而不是保护这些违法经营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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