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2002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这次招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的要求,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经验,按照“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时定期”的原则,进一步改革考试的内容、方法和组织方式,严肃认真地抓好考风考纪,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促进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结构的优化。
本次招考涉及103个部门,计划录用约4800人,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录用约1700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约3100人。
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经验,广泛征求了各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收集考生的反映和试题分析的结果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做出如下改革:
一、实施分类考试
通过对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职位的分析,我们发现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和特点的职位对报考者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但是,由于我们目前还没有做到在职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因而出现了所有考生考同一张试卷的情况,影响了考试的针对性。虽然职位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它是录用考试必须坚持的一个发展方向。因此,我们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分析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将各招考职位按性质和权责的不同大体分为“A类”和“B类”。
A类职位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二、对笔试公共科目进行调整
2000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笔试公共科目有三个:一是《公共基础知识》,二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三是刚试行两年的《申论》。根据报考职位的分类,我们分别对科目的设置作了调整: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两科。 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
三、进一步完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办法,增设笔试考点,方便考生。
与现场报名相比,网上报名具有效率高、费用省(特别是外地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的优点,去年试行的结果表明是可行的。总结去年的经验,并考虑到目前考生、用人部门对网上报名还不太熟悉,网上报名人员缺乏制约措施,网络安全等因素,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仍采取京外网上报名与北京地区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适当延长网上报名的时间;中央垂直管理系统采取委托31个省区市政府人事部门和派驻各省机构进行现场报名与系统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在考试方式上,2000年考点只有8个城市,2001年考点增加到11个城市。为方便考生,2002年招考中,我们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进一步让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四、实现招考工作定时定期
针对用人部门和部分考生反映招考周期长、报名时间不固定、考试时间与研究生考试时间相近等情况,在听取考生、专家建议,并考虑操作可行性的基础上,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报名开始时间定为每年11月的第1个周六,公共科目考试时间定为每年12月的第3个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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