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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参加自考获得学位证书 | ||||
| 经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确认,自学考试通过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至于广大自考朋友们关心的获得学位证书,其实并不在自考办的职权范围内,而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因此,通过自考获得学位,是由各主考学校来操作的。换言之,关于自考获得学位的条件,也是由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来决定的。因此请参加自考的朋友们向各自主考学校问讯获得学位的具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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