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是一种非义务教育,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它是一种高回报率的产业,因而受教育者应有一定比例的投入。中国教育经济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善迈老师指出,现在已经走向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时的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在市场经济当中,无论是政府的支出或者是家长的支出都可以得到回报,所以,教育是一种投资行为。作为接受教育的一方,理应交学费。
但是,我们究竟要缴纳多少学费?我们又能承受多高的学费?据教育部财务司提供的数据,在近几年里,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大约有25%左右的贫困学生需要接受不同程度的资助。而对于占我国将近80%的农村家庭以及城镇居民中的低收入家庭来说,每年4000-5000元的学费再加上数目可观的学习、生活费用,家庭的经济负担恐怕是不堪重负的。学费应该是教育成本的分担和补偿,学费提高多少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该收取学费,但高等教育从本质上讲是公益事业,并非盈利机构,提出中国高等教育“市场化”、“产业化”的论调是不符合高等教育的现实情况的。学生是能从教育中获益,但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和国家也是教育的受益者。因此,除学生外,用人单位、社会和国家也必须承担相当一部分教育成本。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谈到当前我国高校的收费改革工作时指出,高等学校每年收取学费的标准,既要参照年平均培养成本,还要充分考虑政府财政拨款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学生家庭或个人的承受能力,高校学费只能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逐步增加,但每年提高的幅度不能过急过高。同时也不能过多地强调把提高学费标准作为解决高校经费不足的主要途径,收费不能代替各级政府对公办高等学校的必要投入。
贷款上大学——用明天的钱来圆今天的梦
你可以没有钱,但你必须得有信用!
时下为了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国家提倡消费信贷。对广大家庭和考生来说,教育既是一种投资,也是一种消费,千万不要因为贫困而扼杀了你的大学梦。
据全国学生贷款中心最新统计,截止到2001年5月底,全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共53.4万人,申请贷款金额33.4亿元,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169万人,贷款合同金额12.6亿元,累计已发放贷款6.27亿元。各级财政共安排贴息经费2.7亿元,已支付贴息金额934万元。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从1987年开始,当时的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就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奖、贷、助、补、减”五项内容。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又相继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教育储蓄和教育保险制度。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除可通过上述“奖、助、补、减”政策获得一定的资助资金外,还可通过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其中贷款利息的偿还按以下原则处理:属中央部委属高校的学生,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属地方高校的学生,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其贷款利息的一半;助学贷款1999年在八个城市开展了试点。2000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扩大了助学贷款的范围,简化了助学贷款的手续。但去年助学贷款推行得不是很顺利,主要原因是还款期限、担保人等政策不够宽松。( 唐凯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