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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各专业简介 | ||||
| 计算机应用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三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实习、实验单独考核,笔试、实习、实验均合格该课程方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国际贸易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三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实习、实验单独考核,笔试、实习、实验均合格该课程方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会计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金融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英语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能听懂正常速度的简易英语故事,能用英语就日常生活问题进行谈话,掌握一定数量的词汇。能读懂与指定学习书目中课文水平相当的文章,并能翻译成通讯的汉语,能就所给提纲写出连贯的300词左右的文章,语法正确,表达清楚,能自觉地注意语言、语法和词意的准确程度,并具有必要的文化背景知识。具有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英语听说以口试方式考核,其它各科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日语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能听懂正常速度的简易日语故事,能用日语就日常生活问题进行谈话,掌握一定数量的词汇。能读懂与指定学习书目中课文水平相当的文章,并能翻译成通讯的汉语,能就所给提纲写出连贯的300词左右的文章,语法正确,表达清楚,能自觉地注意语言、语法和词意的准确程度,并具有必要的文化背景知识。具有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日语会话口试方式考核,其它各科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中医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三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临床实习在全部笔试课程及实验合格后进行。 中药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三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法律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三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1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旅游管理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英语听说以口试方式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文秘专业 一、专业的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掌握为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用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自学能力。学习一门外国语,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考试对象 文凭考试的考试对象为经北京市教委评估通过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三、学历规格及考试办法 本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其课程考试水平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标准。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为80学分。其中60--70学分的主干课程由北京市和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余课程由各民办高校负责考核。考试课程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单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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