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中学一批今年刚考上大学的贫困生,近日把自己“拍卖”给一些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学费或生活费,而被“拍”出的贫困生毕业后则要到资助他们的企业工作一定年限。这一方法在江苏省是否值得推广?记者昨天采访了南京一些高校主管学生工作的人士。
南京大学学工处钱钟处长认为,这种贫困生的学费筹措方式是可以尝试的,这一方式和以前的定向协议方式有点类似。他认为学生选择这种筹资方式应慎重,因为这种方式将要影响自己毕业后的一段时间,否则几年后学生和企业双方的情况出现变化,贫困生们会后悔莫及。东南大学学工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贫困生需要来自各方的关心,如果企业要资助贫困生,完全可以不用这种方式,东大对此就有一项政策,即企业资助贫困学生不能带有任何附加条件。南大一位去年入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没有成功的贫困生告诉记者,企业资助四年的学费生活费是笔债务,是要通过毕业后报效企业来还的,借银行的钱毕业后也是要还的,如果那家企业还不错,他会考虑参加这样的“拍卖”,毕竟多了一个获得学费的途径。
记者从南京大学了解到,南大每年有1000万元的助学贷款额度,去年只用了180万元左右,不少参与申请的学生在银行的资格审查中被刷下。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时的这种“慎重”是有理由的,一是银行几乎无利可图,二是毕业生分配后天南海北,收贷风险太大。考虑到这种在就学地申请的助学贷款银行的风险问题,一种新出现的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可以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个人,就近选择一家农村信用社或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对学生家庭来说手续比较简便,银行的风险也要小一些。几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高校老师说,国家正在逐步设法改善贫困生获得学费的相关环境,加之高校里的勤工俭学制度、奖学金制度等多方面的助学方式,都能为贫困生提供一定的帮助。他们还是倾向于学生借助国家贴息贷款来筹措学费。因为,大学四年的人生经历会改变人,如果毕业后贫困生的就业志向发生了变化,不履约不行,履约可能意味着一段青春被束缚,这对学生和企业来说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