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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提前 预防力度要加大 | ||||
|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人民日报 2001-03-30 胡果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初始年龄与七十年代相比提前两至三岁,十四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也在上升。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录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 ●据北京市首都综治委称,北京市十三岁以下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正在增多,其中最小的仅十岁;青少年犯罪占全部刑事犯罪的一半。 ●有关部门对全国十大城市的调查显示,青少年犯罪中,百分之四十以上是父母教育不当或根本不管造成的。 为有效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突出的社会问题,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并于昨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志在会上指出,今年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要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教育工作力度,齐抓共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思想,面向青少年开展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着眼于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针对进城务工青年权益受侵害问题,加大维权服务工作力度,集中整治部门、行业、地区劳动力安全得不到保障及人身伤害、工资拖欠等重点问题;针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保障中小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问题,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和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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